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版权所有: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生物工程学院
网站维护:贝塔网络
院办电话:029-87018401
学工办电话:029-87013767
地址:西农路10号
邮编:7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