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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分院关于加强学生考纪考风的相关规定
2018年01月15日 17:04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强化教学管理,加强学生考纪考风,依据学院12月27日会议精神,生物工程分院针对期末考试作出以下要求:

1、学生按照分院考试安排到指定考场按时参加考试,若有其他原因,提前办理缓考手续,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该科考试成绩为“0”,并且不能参加补考

2、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和身份证(或驾照),两证缺一不可,并将证件摆放至桌面的右上角。

3、学生必须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照黑板上的指定座位号就坐。

4、学生只能随身携带允许使用的考试用品。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手机、教材、资料),发现学生若因特殊原因携带,必须按照监考老师的要求进行上交,若在考试过程监考老师发现学生携带手机,无论有无使用一律按照作弊处理。所有稿纸必须在规定的专门稿纸上书写并于考试结束时与试卷一并上交。

5、考试开始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参加考试的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有考试作弊行为,按照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核实后进行处分,以后评优评奖无资格参评,该科考试成绩为“0”,且没有资格参加补考

 

生物工程分院办公室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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